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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
第一章  总  则

 

第一条 深圳市现代建筑产业协会(英文名称:Shenzhen Modern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,是由在深圳市及周边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各类房屋建筑、装饰、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的公司;从事各类公路、桥梁、隧道、轨道及核电等工程施工的公司;从事智能建筑、绿色建筑产品研发、设计与生产的公司;从事各类工程投资、咨询、设计及工程相关服务机构、团体和人士组成,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。

    第二条  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为根本准则,接受深圳市社团管理机关的指导。(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南方办事处)。登记机关是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。

    第三条 本会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“创新、开放、绿色、共享”为统领,以党的“十八大”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,秉承“服务会员、服务政府、服务社会”的办会宗旨,实现“人·居·环境”的和谐、共存的目标。

第四条 本会将坚持“科技引领、创新融和,守法诚信”的理念,坚持“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”和“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”原则,充分利用和发挥国家、地方和行业的政策支撑作用,充分发挥会员单位的人财物等资源优势,把协会办成“专业化、信息化、产业化、现代化”建筑产业发展平台,办成政府、企业、市场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,办成江苏建筑产业在南方区域创业发展的家园。

第五条  本会的活动地域为深圳市及周边地区。

第六条  本会的住所:办公地点设在深圳市益田路6005号江苏大厦B座1105室。